通知公告

    2017年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考核方案
    时间:2017-02-28 14:56:13    点击次数:6040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程序,严把用人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3]325号)、《无锡市关于印发<无锡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锡委办发[2012] 54号),以及《无锡市事业单位高端、紧缺性人才招聘实施意见》(锡人社发[2016]193号)、《无锡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高端及紧缺性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锡卫人〔2016〕43号)、《2017年无锡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人才公告(长期)》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的方式,测查应试人员的知识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及实践操作的能力,择优选拔人才。

    二、组织工作

    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潘兆麟同志任组长,姚建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曹叶丽、钱永潮、管红波、季庆、裴建琴、甄莉丽等同志组成。日常工作部门设在人事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

    三、招聘方案

    ㈠组织报名

    通过各种途径发布高端、紧缺性人才岗位信息,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加大对外宣传,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现场及网站等多种方式,组织报名工作。人事处做好报名信息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审核工作。

    ㈡灵活开考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不定期组织考试,考试前发布相关公告,并报公开招聘考核方案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告包括考试时间、岗位、地点等内容。考试结束后,按公开招聘要求进行录用公示,并签订协议。每一次开考必须在上一轮招聘程序结束后方可实施。每季度公示高层次、紧缺岗位剩余岗位数。

    ㈢考评方法

    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举止、分析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同类考生使用同一套题,考生对试题逐一回答,每位考官分别根据评分标准独立完成现场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由考官本人签字确认。

    ㈣试题编制

    试题编制要求内容健康,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与本专业内容相关。编制时应注意科学合理、标准规范,符合“为用而考”和“因岗择人”的原则,以达到测试考生综合能力的目的。

    在面试前24小时内由医院指定专家编制各专业面试试题。试题编制的专家经指定后,与一名工作人员一同到指定地点进行试题编制工作,两人将手机交监督人员保管。在出题过程中,人员均采取封闭式管理并全程录像。各岗位的面试题均编制面试试题、备用试题各1套(3题,题量以考生15分钟内答完为宜)。试题内容涉及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试题答案中列出对应的评分要点,供考官评分时参考。

    编制好的试题(含参考答案)由监察处负责做好封存保管工作,在开考时方可现场拆封使用,试题及相关材料在使用完成后及时回收存档。

    ㈤考官组成

    结合专业,确定考官名单,每个专业设定考官5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4人),主考官由本院指定,其他4名考官由市卫计委从全市考官库中抽取。被抽到的考官应通过相应培训并签订保密及履职承诺书。

    ㈥考场选定及人员安排

    考场由试室、考生候考室、考官签到室组成,独立设置,不交叉,有专人引导,配有巡视人员,确保考场内外考场秩序符合相关要求。考场内设有考生席、主考官席、考官席、计分席及工作人员席等。考场内面试全程录像。

    ㈦考生要求

    1.考生应在考试前45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候考室报到,无准考证、无有效身份证件或人证不符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开始时仍未报到的,经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作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工作人员应当签字登记。

    2.考生报到后,分别按报名岗位抽取考试顺序号。工作人员负责向全体考生告知考场纪律:

    ⑴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⑵考试时,共需回答3道题,总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若出现同分者,加试回答2道题,不得超过10分钟),但可提前结束。以考生提出应试完毕为停止时间,考试时间结束时考生必须立即停止应试。不准回答与考试无关的问题,不得作个性化自我介绍。

    ⑶考试结束后,考生均不得返回考场和原候考室,应在工作人员指定地点等候,签字确认成绩后即可离开考试区域。

    3.考生的通讯工具报到时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直至考生完成考试离开考试区域。考试顺序号与本人姓名的匹配由监督人员负责。

    ㈧评分工作

    1.在正式开考前,由人事处专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考务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分工,考试时所使用的材料在考前另行发放。

    2.当天开考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全体面试考官小组成员进行培训,解答评分要求,确保每位考官掌握评分要点。并在正式评分前,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考官的通讯工具,直至评分工作结束。

    3.面试时,由主考官根据试题向考生提问。

    4.根据每位考官评分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相加除以5,即为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考官评分高于90分或低于40分要说明理由。考生最终成绩经计分员、监督员签字确认,由主考官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以一式两联的方式当场书面告知考生,考生在单位留存联上签字确认。

    5.根据各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因同分造成确定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及时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6.所有岗位的考生考核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完成后24小时内,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市卫计委,统一公示。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在体检工作完成后,由医院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经市卫计委审核通过,在市人社局、卫计委及本单位网站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聘用手续。

    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医院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考生递补情况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在市卫生计生委以及医院网站公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确定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每季度第三个月末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医院网站公布高端、紧缺性人才招聘进展情况和空缺岗位数等。

    五、纪律与监督

    1.考试过程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并记录。所有参与本次考试工作人员均需佩证上岗。

    2.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不搞暗箱操作。

    3.考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准在评分工作中打关系分或任意送、扣分。

    4.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公开招聘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及考官,在本次考试中,应按要求实行回避制度,具体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员回避暂行办法》执行。

    本方案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无锡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监察处:0510-83219306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处:0510-83013207

    六、本方案分别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和市卫生计生委批准后实施,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定执行,具体由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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